国际美术家协会章程
总则
一、 美术协会是在适应美术国际化的大好形势下,为促进世国际界文化艺术交流而诞生的一个全新的、充满活力、具有相当权威性的社会团体。顾问:秦岭云、沈鹏、李铎、陈大章等。
二、 协会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,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,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方针,致力于繁荣昌我国美术文化事业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。
三、 协会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各项法规、法令,遵守职业道德风尚。
任务
四、协会最广泛地吸纳和团结国内外美术家、美术团体及美术爱好者。
五、协会致力于组织、激励美术家、美术团体及美术爱好者开展美术创作,加强美术学术研究、理论探讨,举办美术作品展览和评选 编辑出版美术画册、著作,实施美术教学、培训,开展多种文化活动。
六、协会加强与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美术家、美术团体及美术爱好者联系与交流,积极发展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、华人美术家、 美术团体及美术爱好者的友谊,密切联系、加强合作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贡献力量。
七、协会致力促进世界各国美术文化交流,扩大友情往来,增进各国人民友谊,努力为世界文化及和平事业的发展作贡献。
组织机构
八、协会设名誉主席一名、顾问若干名。
九、协会设主席 1 名,常务主席 1 名,副主席若干名,秘书长 1 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。
十、协会设常务理事、理事若干名。
十一、 协会下设:办公室、业务部、理论部、组联部,财务部。
会员
十二、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。
十三、会员申请入会条件
团体会员:
凡经各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美术组织,在本部门积极发挥作用,在美术工作领域有一定成就者,只要认可协会章程,符合入会条件,均可申请成为协会团体会员。
个人会员:
凡是从事专业美术工作,或从事美术相关工作,有一定成绩的人员,认可协会章程,符合入会条件,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。
十四、申请程序与报送相关材料
团体会员:
提交入会申请报告、开展活动情况、行政机构、负责人员名单、办公地点、通信联络办法。
个人会员:
1、提交入会申请,附本人二张一寸免冠标准彩色照片。
2、填写入会登记表。
3、从事美术工作人员要提交 1 幅书、画作品或雕刻作品(如未被批准入会,退还原作),如获奖、发表的作品,提拱相关证明材 料。
4、从事美术理论,学术研究人员,提供相关的文章,著作及其发表的刊物。
5、从事美术活动组织工作的人员,提供组织工作的相关业绩材料。
6、解放军、武警部队个人申请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7、有重大成就或影响的人员,经协会领导成员在申请表上答署意见、签名,可直接向协会申请。
十五、审批办法:凡申报材料均报协会组联部审核,报理事会批准。
十六、会员有参加协会各类大型活动、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的权利;有执行协会有关会议决议、维护协会权益、按时交纳会费等义务。
十七、凡入会的会员需缴纳“会员证”工本费、艺术档案电子版制作及入网费、相关各种手续费共计 300 元,同时一次性交纳至少一年的会费 60 元。款到后一周内办完相关手续,并寄回精美的国际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及有关资料。
十八、协会维护会员正当权益,积极为会员创造展示才艺的机会,参加国内外大型活动赛事,为能者创造成名的良好空间;在协会开辟的杂志、传媒上选择对优秀会员进行宣传、展示;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,法令或本会章程,按情节轻重,经协会领导成员讨论决定,可给予批评教育,暂停会籍,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。
十九、本协会的网站全面展示所有会员的简况,并可以协助会员在协会的网上及“国宝堂”全国连锁店代理销售字画。
二十、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,成为本协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主席等协会领导并享受相应的权利、义务。
经费
二十一、协会经费来源:中国时代国际传媒集团、北京国宝堂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拨款、会员会费、社会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。
二十二、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业务和事业的发展。
二十三、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、保证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附则
二十四、本章程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。
二十五、本章程修改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。
二十六、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。